开锁须知
1:为维护社会稳定,本中心严格遵循开锁登记手续;
2: 用户需开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与开锁地址相符或邻居、居委会、公安局证明;
3:房租赁应出示租房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如遇租房协议(或身份证)锁在屋内须由邻居签字后方可开启。
4:摩托车、汽车驾驶员因有钥匙打不开或丢失钥匙时,驾驶员应出示行驶证及驾驶证(身份证);
5: 由法院系统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法院出示开锁委托书;
6: 由租房中心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租房中心与房主共同陪同到现场进行开启;
7:如遇居民住宅自来水管突发性破裂漏水或煤气突发性泄露而影响居民公共安全时,应由民警或邻居见证方可开启
8:中心开启保险箱,须经该中心领导认可方可开启,并为客户保守密码;
9:验证后须按顾客提供的有效证明认真登记,并由顾客亲笔签字(中心的加盖公章).
10: 如遇开锁地点和证件所标明的地址不一致时,须邻居在相应栏处签名;
11: 要求中心人员恪尽职责,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同时敬请您给予配合